*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13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淘宝网阿里拍卖破
产强清平台得知,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管理人于2022
年5月8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澄星集团所持公司
股份,目前已流拍,并将于2022年8月6日10时至2022年8月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
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上述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
生变更。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澄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
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
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2021年12月7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澄星集团立案。截止目前,公司、澄星集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一、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第一次、第二次和公开变卖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均为澄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70,826,693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
1
2、网络平台:均为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
(网址分别为: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4050198227.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3.572e
594ftYuvOB&track_id=1060902c-2e01-4a70-8dfb-c7f9ebf40796、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7555831676.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2.572e
594fFPq1SP&track_id=e1d00d24-9869-4abd-b16a-50087f49a0ed 和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673884199597.htm?spm=a2129.27076131.pui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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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74869_1656892078403&pmtk=20140647.0.0.0.27076131.puimod-pc-search-list_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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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9d7ff-0b05-4ca0-bdb3-2cdd57a594e5)
3、拍卖时间:第一次拍卖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10
时(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10
时(延时除外);公开变卖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8 日 10 时起 60 日变卖期间(延时除
外)。
4、第一次拍卖起拍价:807,156,125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645,724,900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公开变卖起拍价:645,724,900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
本标的物定价依据为 90 日均线价,即 1,153,080,178 元。
5、特别提醒:1.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江阴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2.买受人应当在垫付缴纳完
毕后七日内持相关税费凭证至江阴法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江阴法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
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江阴法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
买受人可另行依法追偿。3.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
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5.特别提醒: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
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注意:竞买上述股票者,须解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
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
2
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
满足上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6、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详细信息
可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4050198227.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3.57
2e594ftYuvOB&track_id=1060902c-2e01-4a70-8dfb-c7f9ebf40796、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67555831676.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2.572e
594fFPq1SP&track_id=e1d00d24-9869-4abd-b16a-50087f49a0ed 和和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673884199597.htm?spm=a2129.27076131.pui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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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74869_1656892078403&pmtk=20140647.0.0.0.27076131.puimod-pc-search-list_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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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9d7ff-0b05-4ca0-bdb3-2cdd57a594e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司法拍卖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询问,本次股票司法拍卖原因如下:
2019 年 9 月 21 日,澄星集团向澄蝶株式会社出具了《担保函》,承诺为澄星集
团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进出口”)向澄蝶株
式会社采购散装对二甲苯的三份《采购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澄星进出口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货款,澄蝶株式会社向无锡中院提起诉讼,无锡中院受理上述
合同纠纷,并先后作出了(2020)苏 02 民初 433 号、(2020)苏 02 民初 434 号民事
裁定书,因上述案件保全需要,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协助将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详见
公告:临 2020-037)。无锡中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苏
02 民初 433 号】,后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苏 02 执 575 号
之一】将该案交由江阴法院执行。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阴法院关于澄星集团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0281 执 7087 号之一】,江阴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澄蝶株式会社与被执行人澄星集
团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
3
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二、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的最新进展情况
经公司查询,澄星集团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8 月 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澄星集团管理人,监督
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主要
情况如下:
( 一 ) 网 络 平 台 : 淘 宝 网 阿 里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678444222015.htm?spm=a2129.27076131.puim
od-pc-search-list_2004318340-0.puimod-pc-search-list_2004318340-0678444222015&pmi
d=0194334701_1657186381837&pmtk=20140647.0.0.0.27076131.puimod-pc-search-list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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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id=33b2f88f-8592-4811-94a8-89049b08b5ec)
(二)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要求,进行实地看样、
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或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
性参拍。
2、管理人、债务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户手续,
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价公告所做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
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
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竞价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
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
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参与本次竞拍活动的竞买方,须解决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澄星磷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满足上
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三)拍卖标的
4
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 25.78%的股权
90 日均线价
拍卖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元)
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
25.78%的股份等标的 1153080178 645724900 80000000 100000
物
(四)竞买人条件
1、参与本次竞拍活动的竞买方,须解决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澄星磷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满足上
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受托
双方须于开拍的 5 个工作日前一同至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
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
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
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
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悔拍责任。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请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 18261509021(汪)。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无。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无。
3、优先购买权人可按本公告的程序参与竞买。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
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竞价延时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
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5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等所需缴纳的税费,需先由买受
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
手续;其余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
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
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
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具体收费
标准等相关信息,请竞买人在自行参与竞拍之前详尽了解和确认。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足额资金作为应
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
证 金 支 付 帮 助 :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
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 24 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竞价余款请在竞价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
应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
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分行营业部,账号:10643301040248135】,注明
“款项性质:股权竞价尾款”。
3、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
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的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付的保证
金未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
处理,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
续,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所
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
6
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
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6、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的情况:不可贷款。
(十一)拍品成交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
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签署竞价成交确认文
件并办理交接。
2、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
续,如因股权查封等情况导致无法过户的,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
通知书。
(十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
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的五个工作日前(也即 2022
年 7 月 29 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3、参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
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
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
(变卖)规则;竞买特别提醒、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系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
(以下简称“工行无锡分行”),并经江阴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工行无锡分行的申
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准许
工行无锡分行对澄星集团持有公司 170826693 股流通股(质押登记编号:ZYD200630)
恢复行使担保物权。对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不违反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22年5月5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
7
形。
2、2021年12月7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截止目前,公司、澄星集
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3、2022年2月8日,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
经济园”)向江阴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进行重整。2022年2月9日,公司
收到澄星集团的告知函,称上述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
任澄星集团管理人,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
司与澄星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澄星集团进入重
整程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澄星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
性。
4、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826,693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目前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为
170,826,69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78%;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21-117),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澄
星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卖最终成交,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8 日 10 时起 60 日变卖期间(延
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目前已流拍,并将于 2022 年 8 月 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5、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盈投资”)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06,107,921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1%,目前汉盈
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为 106,107,92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 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01%。2021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
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
告:临 2021-111),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汉盈投资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卖
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汉盈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 10 时起 60 日(延时除外)进行第二轮公开变卖。
8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