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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超先生、刘斌先生以及董事

蒋建红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宋超先生担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丁剑先生以及董事

徐海圣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华妹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计报告<关键审

计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3、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督导年度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实行全过程的

管理和监督:第一是确定审计计划,根据预审情况制定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和具体

审计计划,并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

进行审核,对审计计划中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策略和审计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咨

询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节奏及时间安排进行协调,确保审计机构高效率、高质

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是审阅未审财务报表,听取经营层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和未尽审计财务指标情况等汇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基本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相应年度

财务审计工作;第三是了解督促审计进程,积极听取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

报,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同时督促审计机构

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第四是审阅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议审计报告,针对相关问题与

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同时于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针对财务

报告进行正式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其他定期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除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

2022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

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

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整改后,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相关要求,重点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内控制度是健全的,执行也是相对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相关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

计制度,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持续

健康发展。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