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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为 662,572,861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53,005,828.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第一,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

安全环保等的压力较大,需要持续的资金的投入;第二,公司正处在转型阶段,在技

术研发、项目投入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第三,公司因执行和解协议对资金支出需求

较大。综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

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

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68,668,025.13 元。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662,572,861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3,005,828.88 元(含税),占 2022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10.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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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磷化工制造业,该行业具有安全环保标准高等特点,行业发

展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提

高,倒逼企业加大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从传统精细磷化工企业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

略新兴产业转型的阶段。公司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

    (三)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2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1,428,568.48 元,根据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2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例为 10.17%,原因在于:

    1、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磷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安全环保

风险高,节能降耗压力大等特点,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等方面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2、公司发展正处在从传统精细磷化工企业向科技创新型企业,向新能源、新材料

等战略新兴产业转型的阶段,在技术研发、项目投入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

    3、公司因执行和解协议对资金支出需求较大。

    综上,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

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公司转型所需,确保公司长期、

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在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

利润将主要用于安全环保、节能降耗、技术研发、项目投入等资金需求及补充日常运

营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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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

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要和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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