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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9-00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深圳茂丰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丰保理”)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由茂丰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
持有的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
     一、本次融资基本情况
     1、产品规模:产品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将采用储架发行的模式。
具体各期产品的发行要素发行时确定。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茂丰保理。
     3、基础资产:茂丰保理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所持有对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4、基础资产的直接债务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5、基础资产共同债务人: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应收账款
到期付款义务。
     6、融资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供应商/债权人。
     7、管理人:国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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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决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有序、高效推进,本次会议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
件,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宜:
    1、制定、修订及调整具体计划方案及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或变更合作金融机构、基础资产的选择、申报额度、融资期限及
利率等事宜;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处置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
供增信措施等事项,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2、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相关事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洽谈、谈判
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签署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
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
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的同时不增加公司负债,促进
公司房地产业务良性发展。
    公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具有一定的还款风
险,若控股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公司将通过集团化财务管控机制督促控股子公司按时偿付,同时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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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管理工作,谨慎选择基础资产,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
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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