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名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9-01-16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19 年 1 月 21 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内容

(一)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二)审议议案

      (1)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及公司解答问题
(四)现场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五)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五、现场会议注意事项

(一)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股东及

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表决票空缺、毁损视为无效表决票。

(二)进入股东提问环节,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提问或咨询的,

应填写提问卡提交大会会务组,由大会会务组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回

答。

(三)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

等监票工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四)本次会议由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

(五)与会人员应维护大会秩序,不得扰乱大会审议程序,手机应处

于静音或关闭。
议案一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下面我向大家宣读《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公司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深

圳茂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丰保理”)合作开展供应链

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茂丰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向供应商/债

权人购买其持有的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基

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

    一、本次融资基本情况

    1、产品规模:产品规模不超过30亿元,将采用储架发行的模式。

具体各期产品的发行要素发行时确定。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茂丰保理。

    3、基础资产:茂丰保理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所持有对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4、基础资产的直接债务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5、基础资产共同债务人: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应收账款
到期付款义务。

    6、融资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供应商/债权人。

    7、管理人:国融证券。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决

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有序、高效推进,本次会议拟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

件,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宜:

    1、制定、修订及调整具体计划方案及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或变更合作金融机构、基础资产的选择、申报额度、融资期限及

利率等事宜;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处置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

供增信措施等事项,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2、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相关事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洽谈、谈判

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签署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

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

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的同时不增加公司负债,促进

公司房地产业务良性发展。

    公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具有一定的还款风

险,若控股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公司将通过集团化财务管控机制督促控股子公司按时偿付,同时做好

供应商管理工作,谨慎选择基础资产,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

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