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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预案。
    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报告,2018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50,664,771.20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637,396,148.33 元。201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744,364.41 元,截至 2018 年年末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5,538,844.94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 以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2,475,325,0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
(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9,506,501.14 元。本年度公司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局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不同发阶段采取差异化
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含 2017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 30%。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是在充分基于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做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分别在不同发阶段采取差异化现金分
红政策。”公司为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属
于成长期,自上市以来盈利水平保持着稳定和持续的增长,未来公司
房地产业务具有进一步扩张规模的需求,且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

    综上,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
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今后公司将更加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与公司整体发展阶段的相互平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
东利益的最大化。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
充分考虑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现阶段发展的相互平
衡,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在保障股东的

稳定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