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143 2018 年 11 月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TECH. CO., LTD 目 录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11 关于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对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议案 ......................................13 关于为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33 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三、主持:袁志敏 董事长 四、记录:宁凯军 董事会秘书 五、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 公司继续履行对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会议登记终止,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 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统计表决 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 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 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 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 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录音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修订)》第三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 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当向质询者说明理由: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尚未明确结论,有待进一步调查或核实; (三)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 共同利益; (四)涉及需要披露但披露时点尚未届至的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由。 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拟定了回购 股份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 表示同意。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具体内 容如下所述: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公司目前的二级市场股价已经严重背离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 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 虑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 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最低不 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若以回购资金上限 2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33,3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比例为 12.2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 盘价的 150%(按照孰高原则)。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 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 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173,464.32 万元,流动 资产为 1,142,689.9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999,018.8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48%. 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流动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 9.20%、17.50%、20.02%. 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需分批实施且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 有一定弹性。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 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 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拟回购 公司股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拟使用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部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 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人员的积极性。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 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股东的利益,回购预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 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 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 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 6 元/股测算,公 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3 万股。 1、若预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 156,784,786 5.77 0 156,784,786 6.58 流通股 2,560,000,000 94.23 -333,333,333 2,226,666,667 93.42 总股本 2,716,784,786 100.00 -333,333,333 2,383,451,453 100.00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 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五。 若将预计回购股份中的 135,839,239 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2,716,784,786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余 197,494,094 股予以注销,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测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 156,784,786 5.77 135,839,239 292,624,025 11.62 流通股 2,560,000,000 94.23 -333,333,333 2,226,666,667 88.38 总股本 2,716,784,786 100.00 -197,494,094 2,519,290,692 100.00 实际股份变动以后续实施公告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1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 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 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 价格和数量。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 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1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1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议案三: 关于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 限公司继续履行对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责 任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商”)100% 股权。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目前存在对参股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宁波海越”)的借款担保,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 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对宁波海越的担保金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2 年 7 月 30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共同组成的银团(以下 简称为“银团”)签订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合同 1,合同编号: 3302201201100000016),宁波海越向银团借款总计人民币 315,000 万 元。借款共分为两组,其中 A 组金额为人民币 65,740 万元,期限 6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8 年 8 月 6 日止),B 组金额为人民 币 249,260 万元,期限 10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止)。2018 年 7 月 31 日,宁波海越、担保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13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 技术开发区北仑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王志良及其配偶、赵利勇及其配 偶、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海航云商 投资有限公司)与银团签订了前述银团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根据变 更协议,A 组借款的贷款期限变更为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止。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与银团就上述合同签订质押合同, 以合计持有的宁波海越 49%股权向银团提供质押担保。 2、2012 年 7 月 30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中长 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2,合同编号:3302201201100000017), 借款金额为美元 10,000 万元,期限 10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止)。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与国家开发银行就上述合 同签订质押合同,以合计持有的宁波海越 49%股权向国家开发银行提 供质押担保。 3、2014 年 6 月 9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人民币中长 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3,合同编号:3302201401100000308), 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总计人民币 32,500 万元,期限 7 年(即 从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止)。同日,宁波海越与国 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4,合同编号: 3302201401100000309),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总计美元 3,100 万元(大写:美元叁仟壹佰万元),期限 7 年(即从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止)。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与国家开发银 行就上述合同签订质押合同,以合计持有的宁波海越 49%股权向国家 1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开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4、万华投资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宁波海越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2,960 万元的担保。宁波银商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海越提 供最高额不超过 22,320 万元的担保。 5、万华投资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宁波海越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1,600 万元的担保。宁波银商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海越提供最高额 不超过 37,200 万元的担保。 6、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 订保证合同,为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之间的 38,000 万元流动借 款分别按 18%、31%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1 年(即 从 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3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明 注册地点:浙江省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 168 号 经营范围:丙烯、甲乙酮、异辛烷、正丁烷、硫酸、液化石油气、 仲丁醇、异丁烷、氢气、混合 C5 的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1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氮肥、煤灰煤渣、合成橡胶、燃料油的批发、零售;以服务外包方式 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本公司收购完成后,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成为金发科技的全资子 公司,合计持有被担保对象 49%的股权。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被担保对象 51%的股权。 (二)财务情况 宁波海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宁波海越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92,430.11 538,984.23 53,445.88 563,377.35 -14,713.17 -19,650.66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6 月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04,830.00 531,977.55 72,852.45 357,983.01 19,368.13 19,365.12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1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议案四: 关于为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在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为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 行申请的以下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合计金额 49%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以收购完成后持有的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股权作质押担保: 1、2012 年 7 月 30 日,宁波海越与银团签订人民币资金银团贷 款合同(合同 1,合同编号:3302201201100000016),宁波海越向银 团借款总计人民币 315,000 万元。借款共分为两组,其中 A 组金额为 人民币 65,740 万元,期限 6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8 年 8 月 6 日止),B 组金额为人民币 249,260 万元,期限 10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止)。2018 年 7 月 31 日,宁波海越、 担保人与银团签订了前述银团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根据变更协议, A 组借款的贷款期限变更为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止。 2、2012 年 7 月 30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中长 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2,合同编号:3302201201100000017), 借款金额为美元 10,000 万元,期限 10 年(即从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止)。 3、2014 年 6 月 9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人民币中长 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3,合同编号:3302201401100000308), 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总计人民币 32,500 万元,期限 7 年(即 1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KINGFA SCI. &TECH. CO., LTD 从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止)。 4、2014 年 6 月 9 日,宁波海越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中长期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 4,合同编号:3302201401100000309),宁 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总计美元 3,100 万元,期限 7 年(即从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止)。 担保对象基本情况详见议案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