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当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 金发 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
或“公司”)2018 年累计对外担保余额超过 2017 年年末净资产的 20%,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一)公司 2017 年年末净资产数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余额为:1,004,669.31 万元。
(二)2017 年年末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三)计量日日末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27,029.88 万元。
(四)累计新增担保金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新增担保金额为 327,029.88 万元。
(五)累计新增担保占 2017 年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不含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
截至 2018 年年末,公司累计新增担保金额占 2017 年年末净资产的 32.5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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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3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明
注册地点:浙江省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 168 号
经营范围:丙烯、甲乙酮、异辛烷、正丁烷、硫酸、液化石油气、仲丁醇、
异丁烷、氢气、混合 C5 的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氮肥、煤灰煤渣、
合成橡胶、燃料油的批发、零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生产线管理;自营和
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
技术)。
金发科技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
投资”)和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商”)100%股权,收购完
成后,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成为金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被担保对
象 49%的股权。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担保对象 51%的股权。
(二)财务情况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
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宁波海越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592,430.12 538,984.24 53,445.88 563,377.35 -19,650.66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9 月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585,308.24 515,629.10 69,679.14 567,263.59 16,233.26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1、金发科技提供的担保
1)保证合同
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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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
③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④担保金额:按持股比例 49%为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提供担保。
2)质押合同
①出质人:金发科技;
②质押物:万华投资 100%股权、宁波银商 100%股权;
③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
④担保金额: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提供担保。
2、万华投资和宁波银商提供的担保
1)保证合同
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借款金额:人民币 38,000 万元;
③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④担保金额: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借款金额(人民币 38,000 万元)提供
担保。
2)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最高余额:94,080 万元;
③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二年;
④担保金额:94,080 万元。
3)质押合同
①出质人:万华投资、宁波银商;
②质押物:宁波海越 49%股权;
③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
④担保金额:按持股比例 49%为上述借款金额(人民币 347,500 万元、美元
13,100 万)提供担保。
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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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完成后,万华投资、宁波银商成为金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万华投
资和宁波银商对宁波海越的担保金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金额。以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计算,上述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为 327,029.88 万元。
公司为宁波海越对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前述担保,已与相关贷款银行
签订书面担保协议。
三、新增担保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上述新增对外担保主要系公司为收购完成后的参股公司宁波海越的债务按
照持股比例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波海越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
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持有宁波海越 51%股份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也为宁波海越的债务提供了相应比例的担保。公司向宁波海越提供的担保用于
其银行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宁波海越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风险相对较低。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有的借款利息、本金均已
按时支付,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新增担保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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