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发基金)2019-02-2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凌钢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减持计划(以下简称“减持计划”),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 日期间内,将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166,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减持进展,自 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7,71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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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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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凌钢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的“广发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发基
指 -工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广
金、出让方
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九江萍钢、受让方 指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九江萍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协议
指 钢转让所持的 172,745,581 股“凌钢股份”
转让
股份的行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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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广东省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注册资本 1268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0007528923126
代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信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二、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88 51.135%
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5.763%
深圳 市 前 海香 江 金融 控股 集 团
3 2000 15.763%
有限公司
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0 9.458%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
5 1000 7.881%
限公司
合计 1268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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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号 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孙树明 董事长、法人代表 男 中国 中国 否
2 孙晓燕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3 许冬瑾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4 戈俊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5 林传辉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否
6 翟美卿 董事 女 中国香港 中国 中国香港
7 罗海平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8 姚海鑫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9 董茂云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四、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凌钢股份是基于产品投资运作需要。
二、未来 12 个月内的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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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72,745,581 股,占公司总
股 本 的 6.23% 。 广 发 基 金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拟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172,745,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简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广发基金 172,745,581 6.23 0 0
二、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发基金与九江萍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广发基金-工商银行-长安
国际信托-长安信托广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下同)
乙方(受让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凌钢股份】【172,745,581】股及其相应的权益(“目标
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并购买该目标股份。
第二条 股份转让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凌钢股份】【172,745,581】股以【2.70 元
/股】价格转让予乙方,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466,413,068.7】元(大
写:肆亿陆仟陆佰肆拾壹万叁仟零陆拾捌元柒角,以下简称“转让价款”),乙方
亦同意支付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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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及股份过户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
转让的申请材料;受让方应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目标股份转让申请确认
意见书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汇入托管账户;出让方应于托管账户收到
转让价款后 7 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目
标股份过户手续;托管银行在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
或托管银行查询到凌钢股份披露的股东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后,托管
银行将转让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广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凌钢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披露的股权转让事项外,广发基金在 2019 年 1 月 19 日通过上市公
司对外披露减持进展,自 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期间内,广发基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凌钢股份 27,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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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区间为 2.65 元至 2.89 元。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凌
钢股份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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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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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
名称 司 所在地 号
股票简称 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 60023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义务人名 义 务 人 注 广东省珠海市
司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行动人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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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A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172,745,581 股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6.2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A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后数量: 0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6.23%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
票
11
(本页无正文,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日期: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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