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9-11-0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3.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文件之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
其向朝阳银行兴达支行申请授信期限为 1 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 2 亿元内的银行
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
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如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通知还款日之次
日起三年。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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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与控股股
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为其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
支行申请期限为 1 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 2 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业务为分期办理、分期到期的,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人对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产生每笔债务的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该笔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及贷款
人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合同解除日均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贷款资金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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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文件之三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拟为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申请期限为 2 年,最高余额
在人民币 2 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综合授
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业务
为分期办理、分期到期的,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人
对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产生每笔债务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该笔债务的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及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债
务提前到期日、合同解除日均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贷款资金用于
其正常生产经营。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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