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股票代码:60023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编 号:临 2020-03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
认方式发生重大改变,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只在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按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
执行新收入准则。
2、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文”),财会〔2019〕
16 号文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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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
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
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要求,公司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
项目列报;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
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财会〔2019〕
16 号文规定,公司仅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合
并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未
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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