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0-04-30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只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按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财会〔2019〕16
号文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文要求编制
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
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
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
了明确规定。
2、根据财会〔2019〕16号文要求,公司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列报;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列
报;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
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根据财会〔2019〕
16 号文规定,公司仅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合并
财务报表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
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