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8-28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0-07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凌钢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2019 年 12 月 9 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
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即公司为凌
钢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凌钢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互相担保的主体包含双方各自控制的公司,互保期
限为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协议约定的互保额
度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
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锦州分行”)签订的授
信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渤锦分综(2020)第 10
号)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与渤海银行锦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
编号:渤锦分最高保(2020)第 10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40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28 亿元,分别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62%和 50.69%;凌钢集团
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31.59 亿元。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广
注册资本:16 亿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及副产品冶炼、采选、加工、销售;机械加工;冶金项
目的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建设工程管理;发电;煤焦油、粗苯批发;冶金副
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生铁、钢坯、钢
材、焦化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进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第三产业项目开发;建材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或 2020 年 1-6 月 或 2019 年度
资产总计 2,541,638.96 2,334,046.43
负债总计 1,749,637.63 1,560,898.83
其中:银行贷款合计 420,047.64 427,763.1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1,613,136.97 1,453,523.47
资产负债率(%) 68.84 66.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2,001.33 773,147.61
营业收入 897,550.35 2,058,146.63
利润总额 28,592.99 81,477.24
净利润 21,572.26 59,62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753.00 212,584.95
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20 年半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和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凌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 957,960,606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一)条规定,凌钢
集团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图
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担保主债权及金额: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26
日止,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额度不超过币种人民币4亿元整的一
系列授信协议。债权发生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额度有效
期及单笔业务期限按照授信协议以及具体业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敞口额度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
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
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杈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合称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2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
期日分别计算。
合同生效:经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
章,并自本协议首页载明之日期起生效。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亿元,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48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36%和53.53%;其中对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28亿元,分别
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62%和50.69%;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亿元,占
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6%和2.84%。全资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协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