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1-07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 2020-09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2019 年 12 月 9 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
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协议约定的互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
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的期限为 1 年的 7,000 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1010120200000932)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农业银行朝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11001202000174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13 亿元,分别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4.52%和 50.50%。凌钢集团
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0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30.4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广
注册资本:16 亿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及副产品冶炼、采选、加工、销售;机械加工;冶金项
目的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建设工程管理;发电;煤焦油、粗苯批发;冶金副
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生铁、钢坯、钢
材、焦化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进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第三产业项目开发;建材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或 2020 年 1-9 月 或 2019 年度
资产总计 2,594,003.08 2,334,046.43
负债总计 1,767,052.17 1,560,898.83
其中:银行贷款合计 438,673.99 427,763.1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1,615,230.19 1,453,523.47
资产负债率(%) 68.12% 66.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6,950.91 773,147.61
营业收入 1,424,418.76 2,058,146.63
利润总额 74,496.00 81,477.24
净利润 56,805.61 59,62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57.79 212,584.95
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20 年三
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和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凌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 957,960,606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一)条规定,凌钢
集团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图
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4、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
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
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二年。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6亿元,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34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2.27%和50.77%。其中对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13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4.52%和50.50%;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0.21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6%和0.27%。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19
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8%,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
元。
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
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2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