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2-04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 2020-10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及进展
2019 年 12 月 9 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并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
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互保期限为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协议约定的互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书,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及《相互担保协议补充协议》约
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以下简称“朝
阳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期限为 11 个月的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汇票银
行承兑协议》(编号:2020 年凌源公司承字第 041 号)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朝
阳银行凌源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20 年凌源公司质字第 041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4
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4.52%
和48.26%。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亿元。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广
注册资本:16 亿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及副产品冶炼、采选、加工、销售;机械加工;冶金项
目的科研、设计、建筑安装、建设工程管理;发电;煤焦油、粗苯批发;冶金副
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生铁、钢坯、钢
材、焦化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进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第三产业项目开发;建材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或 2020 年 1-9 月 或 2019 年度
资产总计 2,594,003.08 2,334,046.43
负债总计 1,767,052.17 1,560,898.83
其中:银行贷款合计 438,673.99 427,763.19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1,615,230.19 1,453,523.47
资产负债率(%) 68.12% 66.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6,950.91 773,147.61
营业收入 1,424,418.76 2,058,146.63
利润总额 74,496.00 81,477.24
净利润 56,805.61 59,62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57.79 212,584.95
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20 年三
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和被担保方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凌钢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 957,960,606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一)条规定,凌钢
集团与本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2、股权结构图
朝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
4、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 主合同的基本内容
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签发的银行承兑
汇票等业务),所涉及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万元。主合同履行期限为
11个月,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2.2 主合同实际内容与上述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
内容为准。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3.1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导致乙方提起诉讼/仲裁而支出的律师代
理费、调查取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税费。
第四条 出质权利
4.1 出质人自愿提供自己所拥有的存单设定质押,质物的名称、数量、规格、
价值等状况详见所附质物清单。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
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亿元,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61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8.72%和48.54%。其中对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4亿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4.52%和48.26%;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0.21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6%和0.27%。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2019
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3%,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
元。
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亿元,累
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质押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