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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30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1-06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根据装备升级和超低排放规划需要,公司决定将第一炼钢厂1#120吨转炉系统的
铁水脱硫、浴池、铁合金、7机7流连铸机和第一炼铁厂综合楼、球团仓报废拆除。报
废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24,449,983.46元,扣除累计折旧78,962,900.75元、已计提减
值准备34,040,694.24元,净残值4,274,130.61元,预计回收废旧物资1,052.70万元,
固定资产处理净损失91.94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的
议案
     同意由张羽、张海龙、李飞组成清算组,负责朝阳天翼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清算注销事宜,张羽任清算组组长(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 3#高炉炉缸改造项目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3#高炉炉
内喷涂项目的议案》,原计划在 2021 年 10 月份对 3#高炉炉衬进行喷涂,但从 2021
年 4 月份开始,3#高炉炉缸电偶温度上升幅度较大,最高达到 666℃,高炉侵蚀模型
显示 4 剖面炭砖热面距离电偶前端(T8-4-450)仅有 450 ㎜,仅对 3#高炉炉衬实施
喷涂已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放弃实施 3#高炉炉内喷涂项目,
转为对 3#高炉炉缸进行浇筑,对其炉型进行改进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安排
其他设备功能升级和完善。项目计划投资 6,599 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建设工期为
48 天。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放残铁、炉内清理积料及其他系统保温等;完善冷却
壁、冷却板功能,炉缸整体浇筑,优化改善炉型;南北场主铁沟、流铁沟、渣沟完善
钢甲、重新浇筑;炉体、炉顶煤气密封罩喷涂,高炉上升管、下降管喷涂;炉体电偶
和炉缸腐蚀模型电偶改善升级;风口大、中、小套及送风支管(18 套)膨胀节提高
精度和延长寿命;气密箱及上、下阀箱机和喷煤 4#升温炉体升级改造;热风炉煤气
换热器、空气换热器改造及提升配套阀门精度;煤气布袋除尘系统升级。项目完成后,
3#高炉炉型得到优化改善,安全隐患消除,实现高炉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建设换电站充电桩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清洁运输需要,公司决定自筹资金 1,317 万元,在厂内为入厂的电动新能
源重型卡车配套建设换电站和充电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电池,确保电动新能源重型
卡车的电池更换和车辆充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用固定换电站与充电桩配合使用
的方式,在厂区内安装一套 8 工位换电站,并配备 7 块备用电池,日换电能力达 160
次,同时在换电站周边设置 10 台充电桩;配套建设低压配电室一座,设 S11—2500kVA
Ud=6%,D/Yn—11,6±2×2.5%/0.4~0.23kV 变压器 2 台,低压柜 9 台,高压柜 2 台。
建设工期为 60 天。项目完成后,可满足厂内电动新能源重型卡车充、换电需要,提
高运输效率,实现清洁运输。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国家《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及《辽宁省钢铁行业超低
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改善生产环境,公司决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二期)工程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35,250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 34,409 万元,全部为
自筹资金,建设工期为 21 个月。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 1#烧结机、5#高炉、回转窑、
特钢及原料厂区域进行环境治理,主要有:在 1#烧结机区域,改造建设一套烟气脱
硫脱硝系统;新建 10 套除尘器,改造 8 套除尘器,除尘风量为 6 万 m/h——80 万
m/h;对高炉矿槽、出铁场及皮带转运点等部分产尘点实施密封改造;新建 5#高炉
炉顶均压放散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对散装物料清洁运输方式进行改造,由斗车运输改
为吸排车运输等。项目完成后,公司厂区环境、厂容厂貌明显改善,有组织、无组织
排放得到进一步治理,达到清洁工厂的要求,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