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4-1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占 2012 年期末公司净资产的 2.9%。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公司没有为其他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完整,未隐藏披
露任何可预见的担保风险。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查,2012 年度公司与金鹰
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4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 2013
年度与金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3800 万元。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与准备管理制度》,2012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情况如下:
1、计提坏帐准备 813,923.74 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552,399.8 元;
以上二项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366,323.54 元。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 2012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理由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资产减值与准备管理制度》
及现行《公司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82,149.74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