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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2014-05-1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后,一致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变更、提名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及行为指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诚实守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所聘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杨东辉
                                                   徐盛军
                                                   赖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