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 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说明。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