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股票代码:600232 公告编号:临 2015-06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卡迪尔”)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金 鹰股份诉讼公告》(临 2014-017),公告了诉讼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4)青民二(商)初字第 1237 号《民 事判决书》,其立案受理的公司与卡迪尔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卡迪尔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79700 元,由卡迪尔负担。 备查文件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4)青民二(商)初字第 1237 号《民事判决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