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12-08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 2015—07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按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战略转型,提升整体竞争力,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瑞翔”)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建设地点在浙江省舟山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持股比例 60%;湖南瑞翔以
专利等无形资产折合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占 30%股份,以货币出资 1500 万
元,占 10%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