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12-08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 2015—07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按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战略转型,提升整体竞争力,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瑞翔”)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建设地点在浙江省舟山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持股比例 60%;湖南瑞翔以
专利等无形资产折合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占 30%股份,以货币出资 1500 万
元,占 10%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