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6-05-21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6-01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5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经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
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
段,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市场
风险。
经公司核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
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5 月 1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
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
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傅国定先生函证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
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涉及公司未披露信息的媒
体报道、市场传闻等。
(四)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拟进
入新能源汽车动力配套领域;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在考虑综合风险
因素并审慎分析后,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 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终止,除此之外,公司未筹划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
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
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用自筹资金与湖南
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
见编号为 2015-075 的公告。
该子公司主要开展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子公司的设立尚处于筹建阶
段,且建成后需经调试生产并检测产品质量达标后正式进入投产阶段,因此在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三元电池正极材料所属行业为新兴产业,技
术壁垒较高,公司筹建的生产线能否顺利规模化量产、产品质量能否具有市场
竞争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合作方未筹划、开展重大
事项。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麻、绢、丝、毛成套纺机装备和塑料、机械
装备研发、制造以及亚麻、绢丝纺织、染整、服装生产、销售,截止目前,公
司市盈率为 160.21 倍,远高于纺织行业平均市盈率 37.28 倍。公司董事会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理性
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以此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