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6-03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
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按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建年产 5000 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实施公司的战略转型工作,同时为顺应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
市场趋势,公司拟定新建年产 5000 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本项
目计划在现有厂房中按工艺需要进行改造,实施地点在本公司总部厂区,无需
征用土地。项目总投资 1.9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7500 万元,流动资金
1.2 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北安耐哲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
议>的议案》。
议案 1 中该新建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由河北安耐哲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
责提供,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签订《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