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 2016—0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按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建年产 5000 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实施公司的战略转型工作,同时为顺应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的
市场趋势,公司拟定新建年产 5000 吨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本项
目计划在现有厂房中按工艺需要进行改造,实施地点在本公司总部厂区,无需
征用土地。项目总投资 1.9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7500 万元,流动资金
1.2 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北安耐哲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
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