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0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决议及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先生
回避表决该议案,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情况 执行情况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易
总金额 总金额
易的比例% 的比例%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 购买材料、配件 800 630.6 0.64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购买材料、加工费 500 307.6 0.54
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80 92.22 0.07
塔城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0 34.83 0.05
注塑机配件、纺织品、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 0 2.02 0.00
材料销售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0 286.21 0.38
纺 织 品 销 售 、 服 装销
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70 89.61 0.08
售、水、电、蒸汽
材料、配件销售、加工、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100 105.48 0.05
服装销售
材料销售、加工、水、
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0 14.87 0.01
电
合计 1950 15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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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总金额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 购买材料、配件 600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购买材料、加工费、销售商品 500
纺织品销售、服装销售、水、电、蒸汽
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150
、接受劳务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0
塔城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50
合计 1420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6万元,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占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永方
经营范围:纺织钢针、尼龙针芯、纺织配件、塑料制品。
2、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
公司。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26万美元,金鹰集团占39.5%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傅和平
主要经营范围为:高档织物面料的染整、后整理加工。
3、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于1998年6月27日,注册地
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注册资本为15800万元,由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厂(现已
经更名为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和定海绢纺炼绸厂共同出资组建。其中,浙江
省定海纺织机械厂出资 154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定海绢纺炼绸厂出资31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法定代表人:傅和平
经营范围:机械、建筑装潢材料、卫生用品、制造加工、饮食服务、纺织原
料、机电产品。主要产品有:船用柴油机及配件、食品包装机械、模具、竹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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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4、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总厂占54%的
股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5、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
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住宿、游泳池、浴室(桑拿)、卡拉 OK
厅服务,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棋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
和许可经营项目)。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涉及的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定价均严格
按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接受劳务及购买、销售商品,是基于其在地域及配套上的优势,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通过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控制劳务
成本,减少支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
产经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认为:此
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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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董事会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傅国定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8位董事参与投票,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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