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2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
财政部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准则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准则进
行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2017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
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2017 年 1-6 月收到的政府补助未发生计入其他收益的情况。该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