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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4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

表傅缀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傅缀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傅缀

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傅缀芳女士在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傅缀芳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施季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施季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施季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证券部

    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1228

    邮箱:jerryshi@cn-goldeneagle.com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附件:施季清先生简历

    施季清,男,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进出口部部门经理等,现任

公司证券部助理。

    施季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