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4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
表傅缀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傅缀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傅缀
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傅缀芳女士在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傅缀芳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施季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施季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施季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证券部
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1228
邮箱:jerryshi@cn-goldeneagle.com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附件:施季清先生简历
施季清,男,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进出口部部门经理等,现任
公司证券部助理。
施季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