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念鸿、独立董事曹卫年和董事陈
照龙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郑念鸿先生担任。
二、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会
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与年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召开初次见面会,就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相关事项。
2、2018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同意将《审计报告》初稿和已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
4、2018 年 8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主要听取了公
司审计部 2018 年半年度工作小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初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8 年 10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此为基础编制的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外部监管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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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具体实施的有效性作为年度工作
重点。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
格按照计划落实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同时,
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评价,未发
现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
(二)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场前召开了“关于年报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总体计划、
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其他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召开了“关于年报工作第二次
沟通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本情况、重大会计及内控问题、管理建议等
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在年度审计委员会上就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报
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续聘建议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
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
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
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
立性的要求。
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
行相关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继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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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完善治理工作,根据制定的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成立工作组,按照财政部、证监
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
设,制定了内控手册,并在公司各业态业务流程全面实施,内部控制涵盖了经营
活动中采购、销售、仓储、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环节;公司根据自
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指定审计部专职负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监督并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托公司财务部就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协商,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
确定了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18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
确认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出的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
2018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同意会计师以此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先后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
进行了面谈,项目负责人对 2017 年度审计重点和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双方就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等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分进行沟通并达成一
致。委员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恪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同时要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最新要求,谨慎执业,确保执业
质量。并注意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公司监管机构的沟通,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确定的时间进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018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
报告初稿,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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