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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份转让意向终止的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2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份转让意向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收到控股

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送达函告,函告内容为

转达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于同日送达的关

于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与农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

意 向 书 》, 金 鹰 集 团 拟 向 农 发 集 团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部 分 公 司 股 票 , 共 计

98,474,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0%),若此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公司实

际控制人将由傅国定先生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3)。

     二、关于股份转让终止的说明

     2020 年 9 月 9 日,金鹰集团收到农发集团送达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农发

集团将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探索资产证券化的有效途径。根据浙江省国资国企

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书》拟收购股权事项,双方可

继续探索谋求新的战略合作规划。”

     根据告知函的内容,农发集团决定终止《股份转让意向书》拟收购股权事

项。
       三、关于股份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因该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

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