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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2014-03-1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4-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6.99 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总额:4.51 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总额:0

    ●逾期担保总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4

年度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意向,制药公司拟向商

业银行申请总额为 16.99 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恒集团拟对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

16.99 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中恒集团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2014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

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

    (三)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四)注册资本:3.042604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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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经营范围:

    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

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

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

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制药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

有该公司 99.99%的股份。

    (七)银行信用等级:AA+

    (八)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 37.80 亿元,净资产为 16.78

亿元,负债总额为 21.02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14 亿元。2013 年制药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6.41 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4 亿元。

    三、拟授予担保额度事项

    (一)公司拟对交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1.6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海证券”)2,500 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

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

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公司拟对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1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2)拟由中恒集团持

有的股权作质押或房产作抵押。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

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

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公司拟对中国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2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 2,500 万股股权作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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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

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公司拟对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2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

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

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五)公司拟对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1.89 亿元的贷款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2)拟由广西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

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

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六)公司拟对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2.5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

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七)公司拟对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予制药公司 4 亿元的贷款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以制药公司所属的制药新基地(梧州市工业园

区工业大道 1 号)13 幢房地产作抵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

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

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八)公司拟对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 2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担保方式为:(1)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 1,700 万股股权作质押;

(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

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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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 年度公司向其提供

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

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4 年度中恒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信贷业

务担保额度为 16.99 亿元,系根据 2014 年度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为保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公司无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制药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

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担保总额为 4.51 亿元,

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12.24%。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制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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