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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3-1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3 年度,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

团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

2013 年度的相关事项及各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监督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3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同意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中恒集团内部控制制度;

    3.中恒集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4.中恒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5.中恒集团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3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1.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制药受让其控股子公司肇庆中恒制

药部分股份的议案;

    3.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梧州双钱实业受让肇庆中恒双钱实业股

权的议案。

    (三)2013 年 8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3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2013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12 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2 号》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通知》,以及公司《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 2012 年度报

告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审计工作的安排

    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了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

审阅了未经审计的公司 2012 年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总

                              2
体审计策略》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上述审计

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并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2.总体审计策略的制订详细、责任到人,能够保障 2012 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计过程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公司审计后,先后

多次采用电话、电邮方式以及到公司所在地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

务所现场沟通的形式,督促其按时完成本次审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结果的核查

    201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初审的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如下书面意

见:

    1.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肯定公司管理层这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营业绩;

    3.肯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关注到以下问题: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基

础工作;

                              3
    (2)公司应积极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取得税务、财政部门的支

持,稳妥解决税收问题;

    (3)针对已试行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缺陷

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保证内控落在实处。公司应高度

重视并完善内部审计的基础建设,真正发挥其有效的监督作用。

    考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和对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拟

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换届

选举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罗绍德先生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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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罗绍德               甘功仁                   周宜强




 许淑清               吴少彤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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