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1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4-1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4 年 5 月 9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载的《中恒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广西梧州中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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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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