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3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4-4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 333 人(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 407,030,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8%。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7,030,38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2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2,956,39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5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84,073,99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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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网络投票中有 2 名股东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账户,上述 2 个账户合计包
含 25 个投资者的账户。
(三)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公司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号 通过
(%) (%) (%)
中恒集团关于联合
1 设立医药产业并购 160,531,393 99.62 568,320 0.35 49,900 0.03 是
基金的议案
中恒集团关于拟在
2 限售期满后出售国 406,547,069 99.88 435,920 0.11 47,400 0.01 是
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对议案 1 已回避表决。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比例
为占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比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号 通过
(%) (%) (%)
中恒集团关于联合
1 设立医药产业并购 160,531,393 99.62 568,320 0.35 49,900 0.03 是
基金的议案
中恒集团关于拟在
2 限售期满后出售国 160,666,293 99.70 435,920 0.27 47,400 0.03 是
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邹志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
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
律意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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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中恒集团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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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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