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2015-01-0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5-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 月 4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
“公司”)收到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安呐制药”)的《云
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的通报》(以下简称
《通报》)。《通报》称,因受国内经济大环境和文山三七价格大幅下跌影响,文
山房地产行业遇冷,房产市场低迷。截至双方约定的延展期限,特安呐制药仍未能
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
根据 2014 年 7 月 8 日公司与特安呐制药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
协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延展期满,出让方特安呐制药未能完成制药及三七
种植以外的业务剥离,公司拟收购特安呐制药部分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
充协议》自行终止。
公司收购特安呐制药部分股权的过程:
1、2013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人民币 5040 万元收购特安呐制药股份剥离房地产、酒店等非制药、三七种植
产业后的 8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当日,公司与
特安呐制药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特安呐制
药相关业务剥离的期限为 10 个月,公司向特安呐制药预付了转让款 5000 万元。
2、2014 年 7 月,《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特安呐制药资产剥离期限届满,受制
于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程度下滑,特安呐制药未能如期完成相关资产剥离。经双方
磋商,公司与特安呐制药的股东就原《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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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特安呐剥离相关业务的期限延长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特安呐制药向公司暂时退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并依据原《股权
转让合同》向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1,000 万元,两项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该
《补充协议》经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授权,并已于当月收回两项
款项人民币 6,000 万元。
3、2015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特安呐制药的《通报》,特安呐制药未能在《补
充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非制药资产剥离。原《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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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云南特安呐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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