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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1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度,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

团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

2014 年度的相关事项及各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监督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4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恒集团 2013 年年度报告;

    2.中恒集团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4. 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二)2014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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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4 年 7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中恒集团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4.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四)2014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13 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通

知》,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为 2013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审计工作的安排

    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了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

审阅了未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总

体审计策略》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上述审计

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并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2.总体审计策略的方案合理、责任到人,能够保障 2013 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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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过程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公司审计后,先后

多次采用电话、电邮方式以及到公司所在地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

务所现场沟通的形式,督促其按时完成本次审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结果的核查

    2014 年 2 月 25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初审的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如下书面意

见:

    1.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肯定公司管理层这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营业绩;

    3.肯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关注到以下问题: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基

础工作;

    (2)公司应积极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取得税务、财政部门的支

持,稳妥解决税收问题;

    (3)针对已试行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缺陷

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保证内控落在实处。公司应高度

重视并完善内部审计的基础建设,真正发挥其有效的监督作用。

    考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和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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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拟

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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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许淑清               罗绍德                   甘功仁




    周宜强               吴少彤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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