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1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度,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
团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
2014 年度的相关事项及各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监督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4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恒集团 2013 年年度报告;
2.中恒集团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4. 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二)2014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中恒集团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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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 年 7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中恒集团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关于联合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4.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四)2014 年 10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13 年度报告审计履职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通
知》,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为 2013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审计工作的安排
在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了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
审阅了未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总
体审计策略》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上述审计
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并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2.总体审计策略的方案合理、责任到人,能够保障 2013 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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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过程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公司审计后,先后
多次采用电话、电邮方式以及到公司所在地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
务所现场沟通的形式,督促其按时完成本次审计工作,并将有关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结果的核查
2014 年 2 月 25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初审的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如下书面意
见:
1.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肯定公司管理层这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营业绩;
3.肯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4.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关注到以下问题: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基
础工作;
(2)公司应积极与税务等部门沟通,取得税务、财政部门的支
持,稳妥解决税收问题;
(3)针对已试行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的有效性、存在的缺陷
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保证内控落在实处。公司应高度
重视并完善内部审计的基础建设,真正发挥其有效的监督作用。
考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和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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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拟
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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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许淑清 罗绍德 甘功仁
周宜强 吴少彤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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