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7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5-1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许淑清女士主持,董事赵学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到会表决,书面委托董事姜成厚
先生代为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广西梧州召开中恒集团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以下议案:
1、《中恒集团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中恒集团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中恒集团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中恒集团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中恒集团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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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8、《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9、《中恒集团关于 2015 年捐赠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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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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