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1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5-2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淑清
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独立董事周宜强
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甘功仁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李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欧阳践先生简历
欧阳践,男,41 岁,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梧州德信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祥浩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中恒集团财务部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参与竞拍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国有股权的议案》;
2015 年 5 月 29 日,玉林市玉鑫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鑫资产”
或“转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林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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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标的企业”)22,325,115 国有股股权(占玉林制药 15%股份)在广西北部湾产权
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 5.1 元/股,转让底价
款合计 113,858,086.50 元,挂牌公告期为 60 个自然日,挂牌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
为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股东价值,公司拟参与上述玉林制药 15%股份的挂牌竞
拍。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所具体交易规则,办理竞拍前
各项准备工作,并在竞拍前向产权交易所缴纳 1200 万元交易保证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5%国有股权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梧州制药与沧州四星公司就合作事宜签署框
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
为拓宽产业链,改善产品的包装质量,有效降低产品的包装成本,拟与沧州四星玻
璃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四星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就生产中性硼硅玻璃
瓶及玻璃管分别成立两家生产公司。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管理层就合作项目与沧州四星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协议签署
后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依据公司制度推动具体工作,并按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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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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