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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1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5-4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广西南宁市南宁饭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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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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