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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1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5-4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广西南宁市南宁饭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合并报表,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619,237,945.48 元,
其 中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19,229,247.28 元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1
62,537,958.1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06,622,761.61 元,减去 2015 年 6 月
已实施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695,021,429.40 元,2015 年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
利润 2,368,292,621.35 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6,272,657.06
元。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 年中期,公司拟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58,369,049 股为基数,(1)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3 股,共送红股 1,505,879,764 股;(2)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376,469,940.93 元。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15 年中期,公司拟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58,369,049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转增股本 810,858,334
股。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提
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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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南宁
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广西双钱龟苓膏文化博览园的议案》;
    为推广传播双钱龟苓膏悠久的历史文化,维护和提升双钱品牌形象,进一步
加强双钱系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双钱品牌资源优势和龟苓膏
产业优势,在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占领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拟由公司全资孙公司
南宁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恒(南宁)产业基地内建设
广西双钱龟苓膏文化博览园,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南宁中恒双钱
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广西双钱龟苓膏文化博览园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在广西梧州召开中恒集团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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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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