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16-03-29
中 审 众 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UNI0NP0WER CERTIFIED PuB△ 1C AcCouNTANTs(sPECl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 审 众 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武汉市武 昌区东湖路 169号
VNl0NP0WER CERTlFlED PVBLlC ACC0uNTANTs 430077
(sPEClAL GENERAL PARTNERsHlP) 02786770549 传 真 : 02785424329
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 (⒛ 16)01凹 56号
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
“ ”
我们接受委托 ,对 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中恒集 团 )会 计政策变更
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 。
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变
更进行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 息的披露是 中恒集 团管理层 的责任 。
根据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的相关规定 ,我 们 出具本专项 说 明 。除了对 中恒集 团 ⒛ 15年 度财务报
表 中涉及 的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 的项 目实施 审核程序外 ,我 们未对 2015年 度财务报表所述 内容
执行额外 的审计程序 。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事项及 审批
“
中恒集 团以前年度 制订 的相关会 计政策为 编制合并报表 抵消分录 时 ,应 将子公司个别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 中提取盈余 公积 的金额全额抵销 ,子 公司计提 的盈余 公积在合 并财务报表 中进
”
行恢复 。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⒛ 14第 33号 一 合并财务报表 》 中说 明 ,编 制抵销分录时 ,应 将子
公司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中提取盈余 公积 的金额全额抵销 ,在 合 并财务报表 中不再恢 复子 公
司盈余公积 。
根据 《企业 会计准则 ⒛ 14第 33号 一 合 并财务报表 》的规定 ,中 恒集 团于 ⒛ 15年 1月 1日
起执行 ,并 对 比较数据进行 了追溯调整 。
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经 中恒集 团 ⒛ 16年 3月 ” 日第七届 第 二 十七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 。
二 、会计政策变更影 响
2016年 3月 27日 ,经 本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二 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 公司 自⒛ 15年 1月 1日 起对
子公司计提 的盈余 公积在合并财务报表抵销 时不再进行恢复 、并导致本集 团相应会计政策变化 ,
需要对 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的 ,本 集 团 己进 行 了相应追溯调整 。本集 团财务报表 比较 数据 的
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 的 内容和原 因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 司财 务报 表
受影 响的报表项 目 影响金 额 受影 响 影响
名称 的报表 金额
项 目名
称
^
⒛ 15年 1月 1日 前 ,本 集 团 ⒛ 14年 12月 0
减少 ” 6,815,214.泓 元
对子公司计提 的盈余 公积在 盈余 公积项 目
合并财务报表抵销 时进行恢
复。 ⒛ 13年 12月 31 减少 ⒛ 6,陌 5,夕 2.36元
盈余 公积项 目
根据企 业 会计准则第 33号 ¨
合 并财务报表 的相关规定 ,
自 ⒛ 15年 1月 1日 起 ,本 公 ⒛ 14年 12月 31 增加 ” 6,815,214.“ 元
司将该事项 的会计政策变更 未分酉己禾刂润项 目
为对子公司计提 的盈余 公积
在合并财务报表抵销时不再 ⒛ 13年 12月 31 增加 ⒛ 6,865,” 2.36元
进行恢复 。 未分酉己禾刂润项 目
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 ,仅 对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合 并财务报表项 目金额产 生影 响 ,对
母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 、负债 、股 东权益 、净资产及净利润 等财务报表项 目均未产生影 响 。
我们认为 ,广 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 ,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
本专项说 明 集 团 2015年 度财务报 告披露之 目的使用 ,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
中审众 中国注册会计师
百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⒛ 16年 3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