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6-5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1 日在广西南宁市广西投资大厦 2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原公司监
事蔡盛林先生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监事就任前,蔡盛林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在其仍需履行监事职责的期限内,蔡盛林
先生全权委托公司监事李汉南代为出席并对监事会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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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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