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峥涛)2016-12-0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王 峥涛 ,已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
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各独 立 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
事独 立 性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本人具备 上 市公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 律 、行政法
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五 年 以上法律 、经 济 、财务 、
管 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I作 经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 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 、独 立监 事的通
知 》 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监
建设 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 、本人具各独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 直 系亲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 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间接持有 上 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
位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提供财
务 、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
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 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重
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该 业 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 立 性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 上 市公司董事 的
期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
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 会议次数 三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 董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显 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 立 董
事 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 过五家;本 人在广西梧州 中恒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锃职未超过六年 。
本入 已经槭耱上海证弊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独立鳖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变董攀候逸人侄职资格邋钟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ρ
本人宪全清楚独立鼙蕞的职责,保 谡上途声明真实 、完鏊和准确夕
不存在任何虚掇陈述或谡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膳果。变海证券交易所玎侬搌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入承满 :在 担任广西藉州中恒集 圈股份有限公 j独 立董事期
nˉ
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蕈 、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 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贵 ,作 幽独立判断 ,不 受公司主婺股东 、实际
控酬人或英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 本人饪职厝出现不符含独变∴攀任职资格慵形的 -
本人将 自tlpj现 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口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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