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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6-6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9,599,8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2.721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容贤标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7 人,董事姜成厚先生、独立董事周宜强
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原监事蔡盛林先生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监事就任前,
蔡盛林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
务。在其仍需履行监事职责的期限内,蔡盛林先生全权委托公司监事李汉南先生
                                       1
代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崔鼎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容贤标          786,011,456                     99.5455      是
  1.02       欧阳静波        786,123,749                     99.5597      是
  1.03       崔薇薇          785,989,444                     99.5427      是
  1.04       李小强          786,055,638                     99.5511      是
  1.05       陈明            785,989,542                     99.5427      是
  1.06       傅文发          786,166,338                     99.5651      是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王华            786,046,443                     99.5499     是
  2.02       王峥涛          786,058,639                     99.5515     是
  2.03       谢石松          786,125,648                     99.5600     是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刘明亮          786,011,593                     99.5455     是
  3.02       陈海波          786,470,937                     99.6037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01     容贤标          72,407,969      95.2781
1.02     欧阳静波        72,520,262      95.4259
1.03     崔薇薇          72,385,957      95.2492
1.04     李小强          72,452,151      95.3363
1.05     陈明            72,386,055      95.2493
                                           2
1.06      傅文发         72,562,851   95.4819
2.01      王华           72,442,956   95.3242
2.02      王峥涛         72,455,152   95.3402
2.03      谢石松         72,522,161   95.4284
3.01      刘明亮         72,408,106   95.2783
3.02      陈海波         72,867,450   95.882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吴永文、张咸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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