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7-2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
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中恒集团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
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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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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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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