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19 年 4 月 10 日 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目录 议案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调整后)的议案》…………………………………………………2 议案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7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对股份回购的有 关修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鉴于有关法律政策变 化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 整后)的议案》,公司拟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 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事由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 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1 元/股。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公司法》修订及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回购实施细则》,公司拟对回购股份预案 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二、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具体内容 《回购预案》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大幅波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 (一)回购股份的 动,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目的 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 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 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 在价值相匹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 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允许的其他用途。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为将 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回购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 回购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69 4.71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 (四)拟回购股份 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购 , 预 计 最 大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约 为 的数量或金额 63,694,267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已 63,965,884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已 发 行 总 股 本 ( 公 司 总 股 本 发 行 总 股 本 ( 公 司 总 股 本 3,475,107,147 股)的 1.83%。 3,475,107,147 股)的 1.8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按孰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按董 高原则,即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召开前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 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的,即 (五)拟回购股份 一百五十,即不超过 4.71 元/股。 不超过 4.69 元/股。 的价格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七)回购股份的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期限 内。 内。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 (八)决议的有效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期 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本次拟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 若按回购数量为 63,694,267 股测 本次拟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 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若按回购数量为 63,965,884 股测 的 1.83%。 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 63,694,267 的 1.84%。 (九)预计拟回购 股且全部被注销,则回购注销完成 如果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 后公司股权结构的 后,公司股份减少 63,694,267 股, 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限售条件流通 变动情况 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 股增加 63,965,884 股,公司无限售 不低于 3,411,412,880 股,公司无限 条件流通股减少 63,965,884 股。具 售条件流通股减少 63,694,267 股。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 资产 7,162,358,257.40 元,归属于 资产 6,926,199,338.76 元,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5,709,486,138.69 元 , 流 动 资 产 5,650,206,303.98 元 , 流 动 资 产 3,831,220,300.38 元。 3,510,793,363.52 元。 若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若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 9 月 30 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 3 月 31 日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 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十)本次回购股 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4.19%、占归属于 总资产的比重为 4.33%、占归属于上 份对公司经营活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动、财务状况及未 5.25%、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7.83%。 5.31%、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8.55%。 来重大发展影响的 同时,根据本次拟回购方案,回购资 同时,根据本次拟回购方案,回购资 分析 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 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 弹性。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 弹性。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 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 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 人民币 3 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 币 3 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公司的上市地位。 的上市地位。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恒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三、调整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为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回购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69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63,965,884 股,占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 3,475,107,147 股)的 1.8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9 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之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议案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具体授权的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如下事宜: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方案(不包含股权 激励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事宜; 二、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四、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确定最终回购金额; 五、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六、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公司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内 容。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回购事项及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