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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9-5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
    加会议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
    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中恒集团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现拟修改为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依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       大会可以根据情况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可以根据情况授权董事会进行决策,并经三分之二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四)签署公司有价证券;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报告;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董事长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报告;

的相关规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的以下事项享有决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策权限:                                                  董事长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

……                                                  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的以下事项享有决

                                                      策权限: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七)签署公司有价证券;                           理、财务负责人;

   (八)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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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务负责人;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九)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
    监管部门核准、报备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 点 30 分在广西梧州市工业园
    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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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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