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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19-5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现拟修改为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     第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
 总经理担任。                    董事长担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依照公司        当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可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股        以根据情况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
 东大会可以根据情况授权董事会进行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决策,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
 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                           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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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 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
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件;
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      (四)签署公司有价证券;
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大会报告;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
     董事长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       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
董事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        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越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大会报告;
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的以下事项享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决策权限:                                 董事长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
……                                    董事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
                                        越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的以下事项享
                                        有决策权限: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置方案;                                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七)签署公司有价证券;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签署的文件;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管理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九)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管理人员;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十二)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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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的序号顺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
管部门核准、报备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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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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