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此次发行”)的保荐人,现就其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情况核查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恒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92 号文核准,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顺利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共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6,662.1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26 元/股。经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205 号《验资报告》 验证,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0,022,889.4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 937,272,889.46 元,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到账。 中恒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由原募投项目“注射用血栓通(冻干)项目”变 更为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650,055,576.90 元已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全部到 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取。 二、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共 累 计 使 用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1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70,073,567.16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0,186,596.09 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53,644,008.6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恒集团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西梧州 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恒集团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中恒集团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招商证 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中恒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与与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正常履行当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单位:元) 交通银行梧州分行新兴支行 454060200018170828728 172,536,744.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营 454060900018150401207 547,649,851.60 业部 合计 720,186,596.0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中恒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中恒集团募集资金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旨在建设现代化医药研发中心,通 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打造国内同行业研发实力领先、成 果技术水平达国际先进的研发新平台。项目的建设将不断加强和完善适应国际医 药高科技发展趋势,与国际医药研发规范接轨,构建具有创新机制与内在活力的 企业医药研发体系,提高公司医药研发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上述投资项目无 法单独计量实现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 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6,039,401.1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7,531,319.38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5,920,868.8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7,649,851.60 注:1.2018 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支出金额 69,393,764.59 元,其中:12,286,813.25 元为 2018 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7,106,951.34 元为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该置换支出金额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108 号《鉴证报告》鉴证,并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 置换 35,000,000.00 元,4 月 4 日分别置换 19,393,764.59 元和 15,000,000.00 元。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7,649,851.60 元,其中 54,099,276.90 元为募投 项目投资计划外预备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3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恒集团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下页无正文) 4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7,272,889.46 本年度投入金额 30,329,400.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50,055,576.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073,567.16 69.36% 总额比例 本 年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达 度 可行 是否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入 到预定 实 性是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达到 本年度投入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3) 进度(%) 可使用 现 否发 项目 部分变更(如有) 资总额 入金额(1) 预计 =(1)-(2) (4)= 状态日 的 生重 效益 (2)/(1) 期 效 大变 益 化 制药新基 地三期 (粉针剂 不 车间〔三 不适 595,956,300.00 595,956,300.00 595,956,300.00 595,956,300.00 25,920,868.88 136,875,478.30 459,080,821.70 22.97% 2021.9 适 否 期〕及固 用 用 体制剂车 间〔二期〕 项目) 新药科研 开发中心 不 不适 及中试基 300,011,200.00 300,011,200.00 300,011,200.00 4,408,532.02 133,198,088.86 166,813,111.14 44.40% 2021.12 适 否 用 地建设项 用 目 募投项目 投资计划 54,099,276.90 54,099,276.90 54,099,276.90 外预备资 金 5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1、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无。 (分具体募投项目) 2、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水电工程、消防设施验收手续还未办理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509,304,954.83元。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09,304,954.83元。 截至2014年11月25日,公司以募集资金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509,304,954.83元。置换过程中,误将非募投项目使用土地等占用资金作为募投项目进行置换,并 将两个募投项目使用的土地全部计入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2015年12月归还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9,221,392.68元,将属于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投入的61,275,755.49元从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重新分类至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中。 2、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2017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至2018年2月6日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为 69,393,764.59元,即可置换资金金额为69,393,764.59元,并已于2018年3月30日置换35,000,000.00 元,4月4日分别置换19,393,764.59元和15,000,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无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竣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720,186,596.09元(其中包含利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入53,644,008.64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6 招商证券 关于中恒集团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丹 王吉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