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0-2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
团(南宁基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王洪亮
先生均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明先生主持。应
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745,086,228.44 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4,951,596.18 元,提取
盈余公积金 47,339,511.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84,447,751.25 元,减本
期对 2018 年利润分配 208,506,428.82 元,2019 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2,273,553,406.97 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510,170,387.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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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第 35 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
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扣
除库存股后 3,425,208,70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205,512,522.24 元(含税),公司在 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 49,898,443 股,支付金额 150,178,96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
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合计本年度现金分红 355,691,482.26 元。
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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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本年度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资管计划的
议案》;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通过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向关联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投
资关联方国海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在委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15 亿投资额度包括 2019 年投资的国海证券 8 亿元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投资资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每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39 个月,其中投资期 3 个月,存续期不
超过 36 个月。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中恒集团和国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均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投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海证券属于公司的
关联法人。因此,中恒集团投资国海证券资管计划,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焦明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江亚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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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及新增并购项目资金需求,2020 年公司拟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
信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
民币不超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
(一)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为中
恒集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制药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三)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四)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或质押担保、制药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
保。
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办
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
务)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出具新决议前原决议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
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考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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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其对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
现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2020 年度会计审计费用拟为叁拾万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考虑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其对公司业务和经营发
展情况的熟悉程度,现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叁拾万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2 点 30 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资管计划的议案》;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用信的议案》;
(八)《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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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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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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